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8]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和申请受理时间,由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在3月28日至6月30日时间段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以当地认定机构公布为准)。申请人应在各市、县(市、区)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确认等工作。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请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
二、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过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的申请人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的“参加全国统考”窗口进入报名。
申请人可关注户籍、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
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申请所在地区、个人办事、教育局栏目查询当地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