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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来源: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08-01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0〕4号)(附件1)及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确保我校202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疫情影响,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上下半年合并,全年只有一批次报送。


  二、认定的对象和条件

  省内高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现任职高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并由该校或人才派遣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在各高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6.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三、工作流程

  本次认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流程为:

  (一)预报名(8月7日前)

  各部门组织申请认定教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预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8月7日前将电子稿发至人事处邮箱rsc@wxic.edu.cn,纸质稿于9月7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

  (二)网上申报(8月20日前)。

  1.申请人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高校教师资格申报用户手册》(附件3)。

  (三)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师德评价等相关工作(9月11日前)

  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由人事处会同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实施,辅导员的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工处组织;师德评价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评价,并填写《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师德评价情况表》(附件4),于9月11日前将电子稿发人事处邮箱rsc@wxic.edu.cn,纸质稿交人事处。

  (四)网报现场确认(9月16日前)

  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321室,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83271092)。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所需提供材料参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附件5)。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请参照《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6)中的详细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

  申请人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附件7),并按封面页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单面复印,按照顺序统一装入标准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粘贴封面。所有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审核人签字或盖章。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后不再补换,凡不齐全或不规范的,均直接认定不合格,申请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五)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及公示(9月25日前)

  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通过认定审核人员的基本申请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公示样表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册》(附件12)。


  四、上报材料(9月30日前)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统一将相关人员的材料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附件3详见:http://rs.wxic.edu.cn/default.php?mod=article&do=detail&tid=1140

人事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