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科
高中:语文 3名,数学 2名,英语2名,物理4名,生物4名。
初中: 数学 3名,英语2名,物理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双一流”院校和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审查。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及地点:
(1)河南大学。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下午15:00,地点:河南大学就业处招聘大厅。
(2)河南师范大学。时间:2020年9月24日上午9:00-下午15:00,地点: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应聘学生报名时要携带:
(1)填好的《河南郑州登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网上下载);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试用期结束前提供补充);
(5)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个人简历及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荣誉。
2.面试。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
3.签订协议。依据应聘人员面试试讲成绩,经登封市招教工作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过后按照统一安排参加登封市组织的体检、考察等程序,全部合格的办理编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招聘教师全部分配到登封市区任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登封市教育局编制人事科科长 联系电话:0371—6288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