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大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9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 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 2018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3. 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进京相应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等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岗位一览表中要求“须具备与报考学科或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指持有与报考学科或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7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还需提供原始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的复印件(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7.2018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村官办开具的证明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区教委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考核时间:2018年6月9日至6月11日。其中:6月9日报考人员到应聘学校报到;6月10日、11日笔试、试讲。
2.考核地点:以考核通知为准。
3.考核内容:
(1)笔试。根据学校(园)考核工作方案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试讲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试讲人选,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试讲环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试讲。
(2)试讲。用人单位与进入试讲环节的考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成立招聘工作小组组织试讲,同时填写《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测评表》。
4.聘用原则:各单位根据招聘小组考核意见,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招聘单位收齐相应材料报人事科审核。
(三)调剂:根据招聘岗位人员招聘不足情况进行调剂。
(四)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到大兴区医院体检中心或本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环节之前,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定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公开招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区教委相关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六、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北京市事业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人:王万东,咨询电话:81296347。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