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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季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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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县2020年春季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融水县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指1979年4月13日至2002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17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3.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2020年4月13日至17日到融水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报名(或扫描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rsg5123642@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5.特别提示: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从高风险区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到指定隔离点隔离14天,从中低风险区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自行居家观察隔离14天方可参加考试。

6.资格审查:报名时县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县城学校岗位为笔试+面试,乡镇学校岗位为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6时须参加笔试),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笔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或者取消开考或者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招聘职位1:3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4.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时间:2020年4月18日9:00至10:30。

地点:融水县民族小学(师范校区)教学楼。

(2)面试。

时间:2020年4月19日8:30开始。

地点:融水县民族小学(师范校区)教学楼。

(三)组织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老师资格证的面试通过者,签订三方协议,并约定考核、体检等事项)。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到县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2020年无法完成聘用手续的岗位,2021年该报考人员放弃后,其报考的岗位不得再递补。

三、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乡镇岗位人员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450至500元/月)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60至950元/月),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柳州市教育网(jyj.liuzhou.gov.cn)。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512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