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已与巴中市签订培养协议的2020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245人,均为县(区)乡村公办中小学校所涉岗位,详见附件《巴中市2020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三、招聘时间
2020年8月4日。
四、招聘地点
巴中市第三中学北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0年8月4日上午8:30前,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持身份证、培养协议、就业协议、在校期间已取得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学业成绩、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巴中市第三中学北楼意向签约县(区)登记处报名登记,进行资格审查,接受考核。
六、考核
在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特长展示、综合素质测试等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额满为止。具体考核和选岗办法按照各县(区)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
七、协议签订
经考核达成就业签约意向后,考生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就业协议。
八、岗位聘用
此次招聘会后,与巴中市所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了就业协议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保持通讯畅通,按照县(区)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持培养协议、就业协议、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聘用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满前未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身份证等资料接受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先后顺序自主选岗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上岗,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签约巴中市的各培养高校的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按照此公告准时赴巴中市第三中学北楼参加招聘会,逾期不再组织。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没有落实工作岗位的,责任自负。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活动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三)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应于14天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健康防疫码,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招聘地点安检时,须出示防疫健康码“绿码”且“通讯公司行程信息反馈二维码”查验和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查验和查验结果异常经评估不宜参加招聘的毕业生,不能进入相应地点,所有责任自负。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巴中市教体局,陈老师,0827-5813636;
南江县,岳老师,0827-8100280;
通江县,向老师,0827-7677213;
平昌县,温老师,0827-6222816;
巴州区,王老师,0827-5282361;
恩阳区,彭老师,0827-3365569。
(二)监督电话
巴中市人社局:0827-5269672;
巴中市教体局:0827-5260311;
巴中市委编办:0827-5263721。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