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共106名。其中:高中教师13名、初中教师38名、小学教师42名、幼儿园教师11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所有招聘岗位均纳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学科(岗位)、招聘名额、资格条件等详见《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㈠高中教师面向全国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㈡初中教师面向四川省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20年7月3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㈢小学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20年7月31日前已取得毕业证的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民教育成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㈣幼儿园教师面向甘孜州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普通中专(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民教育成人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上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户籍须2020年7月31日之前在规定范围区域内(不含2020年7月31日后迁出)。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四川省或甘孜州内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分裂;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良好,无不良反映;
4.热爱民族地区教育工作,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6.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即1985年7月31日—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人员;
7.符合《岗位信息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⑴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有效毕业证所标注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栏中对应专业名称完全相符;⑵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两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先上岗、再考证”政策要求,可以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若聘用后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⑶报考高中藏数学、藏地理、藏历史、藏政治和初中藏数学、藏化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认证学科为藏语文或与之相对应岗位专业学科。
8.符合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回避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应同时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与甘孜州签订了省属免费师范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五、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网址和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09:00至2020年8月28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
3.报名流程。
⑴报名须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点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此次公开招聘,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⑵填报信息。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⑶上传照片。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时,必须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一张(JPG格式、16-32KB),并在网络报名成功后的两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表》和上传照片质量,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范围、对象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两天内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三份,其中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者,须于2020年8月19日-8月30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按1科50元的标准缴纳考务费。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需缴纳两科笔试考务费共100元/人;加试《藏语文》的岗位,需缴纳三科笔试考务费共150元/人。
(四)开考比例和岗位调整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2:1。报名缴费结束,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按2:1的比例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进行发布。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且报考岗位招聘名额未被取消的考生,于2020年9月7日—9月12日12:00前,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是否准确,照片是否完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准考证信息有误或照片不完整的要及时与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联系进行确认和更正,以免影响参考。笔试前未进行确认和更正的,不得参加笔试,责任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
上午09:00—11:00《教育公共基础》
下午13:00—15:00《专业学科》
16:00—17:30加试《藏语文》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盖有鲜章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旧版身份证和过期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笔试科目:
(1)不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两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2)加试《藏语文》的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三科,每科卷面均为100分。
4.政策性加分:
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人社部门签订协议,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且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区)任职的证明、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其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转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可按服务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⑵“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团委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或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原件并交1份复印件)。
⑶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或在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⑴⑵⑶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作为加分。
2019-2020年度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和考核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凡未满一年服务期和还未考核的均不加分。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本人于2020年9月10日—11日工作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及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康定市光明路22号情歌广场农牧大楼815办公室)进行加分审核登记(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身份证号、服务项目、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年度考核等情况。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登记。凡提供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加分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笔试总成绩
(1)不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学科》×50%+政策性加分;
(2)加试《藏语文》的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专业学科》×40%+加试《藏语文》×10%+政策性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任一科目分数低于该科目所有考生(除缺考和违纪考生)平均成绩50%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5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总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布。
2.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有本人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两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有学位证要求的,须携带相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责任自负。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均不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说课。
3.面试语言要求: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藏文类学科用藏语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折合前)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专业学科》、加试《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一次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生弃权、被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核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及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再次核实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考核、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选择的县(市)、单位安排工作。涉及需要进行岗位选择的,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现场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管理
㈠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㈡州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㈢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岗位调整、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后续事项,以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有其他要求或需要进行时间或地点调整的,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http://rsks.gzz.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范围、招聘条件等由州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考生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政策性加分;2.笔试;3.面试资格复审;4.面试;5.体检。
政策咨询电话: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0836-2834722。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网上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6-2834772;
中共甘孜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