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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邢台沙河市招聘劳务派遣教师270名公告

来源:沙河人力资源网官网     2020-08-24
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2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沙河市辖区户籍或升学前为沙河市户籍(2020年毕业生不限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3、(1)报考高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专升本);(2)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3)报考小学教师:师范类毕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要求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学前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师范类毕业生(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人员可根据意愿选择招聘岗位。

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工作两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由教育部门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沙河市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学前劳务派遣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4、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资格审核时需持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参照《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于2020年8月20日通过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流程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31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9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http://60.6.234.73:88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网上报名流程:

(1)邢台市人社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资料有关内容→请点击右上部考试大厅[申请报名号]→认真阅读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获取报名号及初始密码→建议修改初始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考生登录→如实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存(每一个分项内容都要点保存并完成)→上传近期电子照片→确认提交,生成报名表检查无误后再次确认提交审核→考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晚于8月31日17时前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2)考生查询信息及未网上交费但需进行信息修改的考生→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查询或修改。8月30日17时-8月31日17时,已申请报名号未通过审核或未交费考生可提交审核或交费。

(3)自8月27日17时起,考生可通过填报统计查看各岗位报考人数,数据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最后一次更新为8月30日17时。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照片格式: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形清晰,不得变形。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5)报名注意事项: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开通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的手机用于网上交费(点击支付页面支付宝图标弹出二维码)。网上交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等待页面自动刷新并查看“交费状态”。

(6)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4、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太行街中段路北)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报考高中、初中、学前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

2、报考小学全科教师笔试内容为初中和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

3、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限为120分钟,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记载时间、地点为准。

4、笔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要求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网址沙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heshi.gov.cn/)和沙河人力资源网(http://www.shahehr.com/)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6、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沙河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2、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情景模拟)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现行教材,满分100分,时间8分钟。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5分钟。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沙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6年的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意见,由劳务派遣公司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聘用合同。

3、按相关政策规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90元。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人事代理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人事代理教师缴纳标准。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