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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免笔试补充招聘农村紧缺学科教师19人公告

来源:武鸣区人民政府     2020-08-25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人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城区农村学校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免笔试公开补充招聘农村紧缺学科教师19名,现将招聘工作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农村紧缺学科教师1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届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2018届、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符合以上招聘对象,且为武鸣区户籍的,可放宽至师范教育类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三、报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热爱当地农村基层教育工作,身心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招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尚未考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以先上岗再考证。如被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0年8月26日(如18-30周岁,为1989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6日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中心城区以外的镇、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原则上要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简章在武鸣区政府网、武鸣教苑公众号等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到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解放街2号,教育局第一办公区办公楼二楼)进行现场报名。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暂不交验,在正式聘用前取得相关证件即可,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

应聘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责任。应聘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对照招聘条件,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四)增设筛选程序事宜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大于20人,但小于80人时,应聘者需先进行面谈;报名人数超过80人时,应聘者需先进行知识测验。按照成绩高低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现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确认。

(六)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结构化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考察

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武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6228511

招聘联系人:苏老师、陆老师;咨询电话:0771—6224125

文末有附件,点击下载>>>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