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大理大学的建设和发展作贡献。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公告的招聘条件及其他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硕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博士招聘2020年全年均可报名;硕士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大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2),同时将审核表及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邮件至dldxrsc2020@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来我校工作的要求,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本科、硕士及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各种证明学业水平的奖励证书等。
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首先要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3)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应聘的博士还需提供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的目录,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代表性成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所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领取准考证及面试时)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报名以学校实际收到的报名邮件为准,报名材料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核按照不合格处理。
(四)资格审核
由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或面试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结束后在大理大学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须在笔试前到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在发布资格审查结果时一并通知。
三、考试
(一)笔试
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不需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硕士应聘人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主要针对政治思想素质、教师职业素质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辅导员职业能力和行政能力。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数。个别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地点为大理大学。具体安排在发布资格审查公告时一并公告。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于笔试结束后在大理大学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由用人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若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的,可依次增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可不予聘用。
考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对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辅导员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本次考试的辅导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体检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拒绝体检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审核,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大理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拟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72-2219909。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2219299。
文末有附件,点击下载>>>
大理大学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