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4. 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在本次招聘中,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不受“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限制参加报名。若被录取聘用,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在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曾被开除学籍的;
⑤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⑥曾因提交虚假材料,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的;
⑦有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huaqu.gov.cn)和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发布招聘公告,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是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9月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2.资格初审。2020年9月3日9:00至2020年9月6日18: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9月7日18:00前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进行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笔试后提供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材料,可退还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关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37.3℃)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等相关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学前教育相关法规文件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方式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面试准考证等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A4纸)。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素养、性格气质、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在幼儿故事讲述(会说)、绘画(会画)、弹唱(会弹、会唱)、舞蹈(会舞)、个人才艺展示等方面的基本功技能。
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应聘者理解、把握教材及设计组织活动的能力。内容主要包括:备课、说课,组织游戏活动等。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并列的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高优先。因考生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专用网站发布,参加体检人员登录招聘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
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报考的参考本简章报考条件第4条)、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三、待遇及聘用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huaqu.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新华区实验幼儿园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新华区教育系统。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社会保险及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华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和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记入不诚信档案。查明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3.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4.咨询电话:0375-4947200 0375-4887388
监督举报电话:0375-7079016 0375-2190189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平顶山市新华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4日